- 2015-10-18 16:36二十七、未实地调查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6二十八、不及时催报催缴、不按时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6二十九、纳税人未申报,税务机关未核定税款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5三十、未及时制作《失踪纳税人通知书》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5三十一、未公布定额结果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5三十二、定额核定不公平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4三十三、未按规定实施日常检查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4三十四、应评估而未评估或评估结果失真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4三十四、未按规定处理举报案件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3三十五、稽查立案不规范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3三十六、未做好稽查准备工作开展稽查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3三十七、违法调取帐簿检查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2三十八、未按稽查计划擅自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2三十九、稽查人员未达2人以上或未出示证件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2四十、不征、少征查补税款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2四十一、遗失稽查资料和证据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1四十二、违反审理程序、违背审理原则认定处理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1四十三、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司法机关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0四十四、违反审理程序形成的风险
- 2015-10-18 16:30四十五、超过审查法定时限形成的风险
